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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和田玉”定为新疆“区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采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8 10:54:02  文章录入:小侯  责任编辑:小侯

 

  为了保护新疆和田玉的品牌,并利用和田玉的知名度来提升新疆的知名度,民建新疆区委会建议把名扬海内外的 “和田玉”定为新疆的“区石”。

  民建新疆区委会的委员们表示,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国花”、“省花”,而新疆既没有“区花”也没有“标志物”,这不利于新疆在国内外的形象塑造和宣传。而把和田玉定为“区石”,举办以宣传“区石”的活动,可以利用“区石”的优秀品质和知名度提升新疆的外在形象,提高新疆的知名度,保护和田玉品牌。

  委员们说,和田玉的贸易和品牌保护工作存在着不容忽视的薄弱环节和重大隐患。所以在确定和田玉为“区石”的同时,要利用新疆区域自治的优势,借助杭州西湖龙井茶的“地域确认”方法,在《珠宝玉石国家标准》的基础上,对新疆本地产和田玉、和田羊脂玉制定出较详细的鉴定标准。对新疆和田玉、新疆和田羊脂玉从根本上进行正名,以保护和整合和田玉的品牌。

  同时,委员们建议要为新疆和田玉、和田羊脂玉注册商标,规范和田玉产业;进一步规范和田玉市场交易和管理,指导新疆珠宝玉石行业制定出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对新疆和田玉及和田羊脂玉的开采、加工、经营进行较详细、操作性强的从业标准;依法加大对玉石交易、买卖的整治和打击力度,树立和田玉在游客心目中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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