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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万元购买的假玉器未开发票不能维权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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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魏先生在一家大型超市外包区的翡翠展销中花上万元购买了一件玉器,经行内人士鉴定是假货,次日找回去时,对方已没了踪影。

  魏先生说,本月22日晚,他在建设南路南内环附近一个翡翠展销中看上了一件把玩玉器,商家报价一万多元,魏先生有点犹豫,对方劝道:师傅,你可以先拿回去,啥时候不想玩了,还可以拿回来再卖给我。这句话最终触动了魏先生的心。魏先生说,当时他没带那么多钱,为此,还请一个朋友专门赶过来给他送了钱。

  第二天,魏先生打电话让女儿回家一趟,并欣喜地告诉一向喜欢玩玉的女儿,自己买了块好玉器。只是女儿回家一瞅,差点儿气蒙。为了证实自己的判断,又请了几位专事玉器买卖的人一起进行了鉴定,结论是,魏先生购买的是假货。还没高兴了一天,魏先生的好心情就降到了冰点,当天下午又去找卖家,去了一打听,人家已撤展走人了。“嘿,他还说啥时候我不想玩了,就可以拿回来再卖给他。现在才第二天,我就找不到人了,这不是骗我玩么!”魏先生气愤地说。

  由于这家展销货铺是该大型超市的外包区,魏先生就去找超市说理,没想到很快“败”下阵来。超市说,可以向他提供承租人的相关信息,其他无能为力。

  律师建议魏先生,可先通过超市方面联系到承租销售商,与之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可以到鉴定机构鉴定,以此为据起诉对方。但魏先生听后却更为沮丧,因为他购买“玉器”时,对方既没有给他提供相应的证书,也没有开发票或收据。“即使找到,人家一个不承认,就啥事也没了!”

文章录入:小严    责任编辑:小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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